招教报名咨询电话:0377-63231917,0377-63777687(宛城区教体局)
考务咨询电话:0377-60665046,0377-66070200(宛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 督 电 话:0377-63227139(宛城区人社局信访室)
根据《2023年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现将面试确认、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一)面试确认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数额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人员表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时间、地点
1.确认时间:2023年8月4日(8:30--12:00,15:00--18:00)
2.确认地点:南阳市实验学校(两相路与南都路交叉口)
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考生报名成功时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的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复印件(显示本人姓名、认定通过等信息)、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1001-1012岗位、2001-2012岗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如毕业证书中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教育”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8.报考3001-3012岗位、5001-5006岗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生和报考6001-6007岗位的普通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无明确标注“师范”、“教育”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9.报考农村偏远乡镇小学的需提供宛城辖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
件(户口本首页、报考人员本人页)等材料。
(四)面试确认流程
1.指纹采集;
2.到对应岗位面试资格审核组交验确认材料;
3.审核合格,考生本人签字,等待招聘专用网站通知,到原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确认注意事项
1.面试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到场。
2.考生应对所提供面试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确认递补
因确认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1.递补时间:2023年8月5日(15:00--18:00)
2.递补地点:南阳市实验学校(两相路与南都路交叉口)
3.递补确认所需材料及流程同面试确认。
面试递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递补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报到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要求
1.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及面试程序详见《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2.面试采取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同一岗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3)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
5.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377-60665046 0377-66070200
监督电话:0377-63227139
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