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宛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宛城区效能服务中心、宛城区招商办、宛城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选调1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1.宛城区效能服务中心为宛城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服务区委办、区政府办督查工作,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2.宛城区招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为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正科级规格的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3.宛城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区城市更新提质有关工作,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三、选调计划
面向南阳市区域内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专项编制人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附件《宛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选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选调岗位需经常加班、出差。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等要求。
4.原工作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到选调单位工作,且选调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分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布选调数额、选调条件、选调办法。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2022年2月20日8:00至2月22日17:3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通知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3、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10:00。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在2022年2月25日8: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1。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2.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选调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选调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选调岗位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4.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报名时需上传编制本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简历、工作表现、同意报考等信息)。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若等于或小于3:1,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能证明自己符合应聘选调岗位报考条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2份,全供事业编制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各一份。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彽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工龄时间长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人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务回避。
3.疫情防控。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4.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出专人监督选调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选调过程公开、公正。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做到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5.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调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者本人,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6.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宛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0123011(效能服务中心)
63506338(招商办)
60851005(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63222908(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63227139(人社局信访室)
宛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