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为解决宛城区偏远乡镇学校“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局面,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为我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宛城区高庙镇、金华镇、瓦店镇所属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均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范围
考生本人具有宛城区户籍。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0名,其中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体育2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幼儿园2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年龄要求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具体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在2020年8月3日8:30---8月6日18:0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20-100KB之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在本次招聘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被录取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0:00。
3、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2020年8月7日12: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务必及时自行打印《2020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0年8月8日18:00---8月9日24:00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或体检考察,需在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被递减或取消的岗位指标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2020年8月7日14: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8月4日--8月6日(8:30-12:00,15:30-18:00)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南阳市工农北路416号)就业科办理免缴考务费用手续。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
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4.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已享受优惠政策安置就业的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上述人员需在2020年8月4日--8月6日(8:30-12:00,15:30-18:00)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南阳市工农北路416号)就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等;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0日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笔试前请详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相应笔试准备。
九、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考生本人应携带《2020年宛城区偏远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试讲教材:小学岗位五年级下册、幼儿园岗位中班下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在宛城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岗位聘用、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录取聘用的,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宛城区政府网站(www.wancheng.gov.cn)是唯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涉及相关考试招聘信息,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凡报考人员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 63231917
监督电话:0377-63219901
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20年7月28日